近日
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發布通告
決定對金華市區貨運車輛
限行規定進行調整
自2025年4月15日(今天)起實施
具體內容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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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金華市區貨運車輛限行規定的通告
為更好保障城市貨運配送發展,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決定對金華市區(婺城區、金東區行政區域范圍)貨運車輛限行規定進行調整。調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原有“全時段限制核載1.5噸(含)以上貨運車輛、拖拉機及農用車通行”調整為
“全時段限制重型貨車、中型貨車(長度6米以下廂式貨車除外)、拖拉機及農用車通行”。二、部分橋梁、隧道、高架路、快速路等道路對貨運車輛的限行要求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從其要求。具體以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志標線為準。
三、駕駛人應當遵守限制質量、限制高度、限制寬度等交通標志要求,避開無法滿足相關貨運車輛通行的橋梁、隧道、高架路等地段。
四、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除遵守貨運車輛限行規定外,還應當遵守禁止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駛入標志的要求。
五、本通告規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實施。
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5年4月8日
這份金華市區貨運車輛
限行區域(道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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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區二環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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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車輛限行區域(道路)
金華市區二環外
請輸入描述婺城區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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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區—東片區 范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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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區—東片區范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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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區—東片區范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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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區澧浦鎮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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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區金義中央大道
提醒根據《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金華市區(婺城區、金東區行政區域范圍)全天禁止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及未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