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交警新規:
9種輕微交通違法首次可免罰款記分
為進一步強化執法為民理念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規定的“輕微不罰”要求
金華交警決定在全市范圍實行“優駕容錯”
即“首違不罰”措施
什么是“首違不罰”
如果你是一名開車習慣良好的“好司機”,并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無交通違法記錄,那么當你第一次在金華發生某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時(輕微超速行駛、不慎開錯車道、未按要求臨時停放車輛等),金華交警將對你進行警告而免除罰款、記分。
此次“首違不罰”措施
將對9種交通違法行為
車輛或駕駛人
二年內無同種交通違法記錄
并在金華六個月內無交通違法記錄
且以往交通違法均已處理的
給予警告
優駕容錯
這些交通違法行為,首次可免罰款、記分
- 機動車不按規定停車的;
- 駕駛機動車未按導向車道行駛的;
- 駕駛機動車遇停止信號時,越線停車的;
- 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騎、軋車行道分界線上行駛的。
值得注意的是
“首違不罰”不適用于
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
交通擁堵等危害后果的車輛或駕駛人
此外
對于酒駕醉駕、嚴重超速、超員超載、
分心駕駛、隨意變更車道等
影響其他車輛行駛、嚴重威脅交通安全的
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仍會被“零容忍”嚴查嚴處
來源 金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