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租來的房子住了3 個來月,房東臨時又說他要賣房子了然后經常帶人去我家. 去的人有房東自己+買家大于一人+中介大于一人每次都是成群結隊的!我家里人每次都會提前收拾好房子他們走了又重新拖地啊什么的. 有的甚至同一批人看了三-四次房子了,大家說這樣的事能拒絕嗎?畢竟合同明年到期的呀,然后臨時要租客搬走的話法律規定有什么補償嗎?房租呢大概不到100來塊一天,但是自從說要賣房子之后感覺租客好多余是那種花了錢但所有人都覺得你一家好多余的那種... 真的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緒!然后搬個家又有兩個老人兩個小孩東西是真的很多搬家確實也不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