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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其中規定不得以幼小銜接班、興趣班課后培訓和親子特色班等名義收取保教費、保育費以外的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用;不得通過家委會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引入第三方機構向幼兒家長直接收取費用。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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