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兩天
義烏又將迎來31℃天氣
大家已經開始感受到
高溫的“熱情”
好消息是
高溫津貼已經準備要發放了
并且將連發4個月!
關于高溫津貼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
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
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目前,國內31個省份的高溫津貼標準集中在100元至300元之間。
浙江現行高溫津貼標準
根據浙江省有關規定,
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特別提醒:
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天氣
溫度數據以什么為準?
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發布日預報氣溫
最高達到40℃以上時,停止安排勞動者進行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
37℃以上、40℃以下時,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不得安排勞動者在當日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
35℃以上、37℃以下時,要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應當調整工作崗位。
不得安排
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防暑降溫飲料
能否替代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
不得沖抵高溫津貼。來源:工人日報、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諸暨西施眼 中國義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