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及相關規范要求,為確保交通安全與暢通,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近期改造、升級一批交通違法行為采集設備,用于采集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機動車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現向社會公告如下:
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抓拍設備包括對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闖紅燈電警設備包括對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違停設備包括對機動車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以上的違法行為采集設備在公告五日后正式實施,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義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4年11月27日